关于湖州学院开展 2021 年“慈善一日捐”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9-15浏览次数:24



 

分工会(筹):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意见》、《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根据湖州市慈善事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开展 2021 年“慈善一日捐”活动的通知湖慈发〔2021〕1 号精神,决定在湖州学院开展 2021 年“慈善一日捐” 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1年 9月15日至9月25

二、募捐对象、原则和形式

(一)募捐对象。分工会(筹)全体教职工。

(二)募捐原则和形式。“慈善一日捐”活动是建立在自觉自愿基础上的公益活动,坚持自愿捐赠,重在参与,不搞摊派的原则。充分发挥“慈爱湖州”网和“慈爱储蓄罐”等现代募捐平台的作用,线上线下捐赠同步。倡导个人和单位集体捐赠并行。捐赠形式:倡议党政机关干部自愿捐赠不少于一天的工资;单位和个人设立冠名(定向)基金;慈善项目资助;新旧物资捐赠。

三、善款用途

湖州学院“慈善一日捐”活动期间的捐款全部由湖州市慈善总会系统统筹安排,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规定的慈善活动领域。

四、善款 (物资)接收和管理

(一)善款接收。捐助以各分工会(筹)为单位,由各分工会(筹)负责人接受善款并请于9月25日前交学校计划财务处。

由计划财务处将善款统一交到湖州市慈善总会。同时各分工会(筹)将捐款清单的电子稿发至湖州学院工会(筹)邮箱:gh@zjhzu.edu.cn

(二)物资接收。“慈善一日捐”活动期间,湖州学院全体教职工在积极捐款的同时,还可以捐赠新旧物资(积压物资、换季物品、旧衣服、旧家电、旧家具等)。有意捐赠物资的,可与湖州市慈善总会捐赠物资接收管理中心联系,地址:湖州吴兴区轻纺路 447 号;联系电话:2767786、2767789。

五、活动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开展2021 年“慈善一日捐”活动,是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党和国家推进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系列重要决策部署,有组织地开展社会捐赠的重要载体,全社会都应积极参与捐赠活动。今年是建党 100 周年,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广大党员更要一如既往走在前列,充分发挥表率带头作用,积极参加捐赠。

)全面动员,浓厚氛围。各学院、部门党委、分工会(筹)组织好本学院(部门)的“慈善一日捐”活动。为提高各位教职员工的参与度,各学院、部门党委、分工会(筹)要加强宣传,广泛发动。

)规范运作,做好公示。要坚持公开透明的原则,各分工会(筹)要及时公示捐赠人姓名和捐赠数额;湖州学院工会(筹)分工会(筹)(筹)捐赠情况进行详细分类登记,在湖州学院及时公示,接受公众监督,彰显捐赠活动的公信力。


 

 

湖州学院工会委员会(筹)

2021年9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