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俱乐部(筹):
你们《关于申请成立湖州学院教职工羽毛球等俱乐部的申请》均已收悉。根据湖州学院《湖州学院教职工文体俱乐部管理暂行规定》(湖院发〔2022〕13号),经校工会委员会讨论,并经校长办公会会议研究,通知如下:
一、同意成立湖州学院教职工羽毛球俱乐部、乒乓球俱乐部、书画俱乐部、音乐俱乐部、女工健身俱乐部、排球俱乐部和台球俱乐部。请你们严格按照《湖州学院教职工文体俱乐部管理暂行规定》和各自俱乐部章程规定,及时成立俱乐部组织机构,组织机构成员人选由俱乐部会员建议,经学校工会审核同意后,通过全体会员大会选举产生,并报校工会备案。
二、学校给予每个俱乐部4000元的经费支持,经费报销按学校财务有关规定和工会经费管理办法执行。校工会根据俱乐部人数和活动开展情况,每年对各俱乐部经费支持额度作适当调整。
三、俱乐部成立后,要服从学校党委和校工会的领导,认真履行职责和义务,根据各自的章程和活动计划开展活动。活动内容要积极健康,有利于教职工身心健康和素质提高。重大活动与事项及时报校工会备案。
四、俱乐部成立后,应遵守国家的宪法和法律、法规,
并自觉接受业务主管部门和上级管理部门的监督与管理,为积极推动我校文体事业发展,加快建设全国知名、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应用型大学做出应有贡献。
中国教育工会湖州学院委员会
2022年4月27日
关于同意成立湖州学院教职工羽毛球等俱乐部的通知-中国教育工会湖州学院委员会文件﹝2022﹞2号.docx
湖州学院工会
2022年4月27日印发